而此前“保質期竟然由廠家自己定”的報導也引發了許多口水。
經常有人問:過了保質期的食品,還能吃嗎?
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我們先說什麼叫“食品變質”。
每一種食物都有多種屬性,比如外觀、顏色、口感、味道、安全性等等。
當我們說一種食品“合格”的時候,指的是它在各方面都符合我們的要求。
或者說,各方面都符合食品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承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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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社會,食品很難堅持“現做現吃”。尤其是加工食品,從生產到消費,要經過運輸、分銷等環節。所以,保存食品是不可避免的。任何食品在保存中,前面所說的各方面都會按照一定的速度發生變化。在不同的食品中,變化最快的那種屬性並不相同。
比如奶、蛋、肉等生鮮食品,往往是細菌生長最先發生,然後才會有氣味等方面的變化。餅乾,一般是受潮變軟,口感最先發生變化。而方便麵,則可能是油先氧化,產生異味。細菌生長和油的氧化產生有害物質,而食物受潮變軟則只是不好吃了。在食品工業上,這些都算是“食品變質”了。
一般情況下說的“保質期”,是指在那個期限內,食品的任何一方面都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。換言之,這是廠家的一個承諾——在此期限內,食品的風味、口感、安全性各方面都會保證。如果出了問題,廠家需要負責。而過了保質期,並不意味著就壞了,只是廠家不再擔保。
有時候,食品過期可能只是外觀不那麼誘人,或者口感沒有那麼好……這樣的食品,也還是能吃的。不過問題在於,它也完全可能是致病細菌數量很多了,吃了生病的可能性增高了。而且,你無法判斷它發生了什麼變化。
所以,“過期食品能不能吃”的問題,答案就是:吃了不一定會出問題,但是出問題的可能性升高了。比如說,在保質期內,10000個之中難得有1個存在安全問題,真讓你碰上了可以向廠家索賠。而過了保質期,100個之中可能也有99個是沒有問題的,只是如果你碰上了另外的那1個,就只好願賭服輸。
顯而易見,食品的變質是一個連續漸變的過程。食品成分或者其中的細菌,不會看著保質期按照我們的指示變化——它不會像許多人想的那樣:在保質期之前,老老實實呆著;過了保質期,一下子就變成了毒藥了。而這個變化過程,又受著生產工藝和保存條件的影響。比如說,採用巴氏消毒的牛奶,冷藏兩週一般細菌還不會超標;而超高溫滅菌的,常溫下放幾個月乃至幾年都不會長細菌。即使是同一種食品,比如巴氏消毒奶,不同廠家的工藝控制條件也會使得變化的過程快慢不同。
所以,同一種食品,技術好的廠家可以實現更長的保質期,很常見也很正常。我國對於許多食品有國家統一的保質期,其實並不合理——在國家許可的保質期內,生產控制不好的食品同樣可能變壞。
這樣,一個符合國家“保質期標準”的食品,完全可能是變質的。而對於那些下功夫改進生產工藝以延長保質期的廠家,國家標準反倒起到了打擊積極性的作用。至於廠家是否會亂標保質期,需要的是對其保質期內的食品是否合格進行監測。不合格的要重罰,導致消費者受害的,需要賠償。在嚴格的監管之下,也就沒有廠家敢亂標了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保質期內不變質”需要遵循廠家的保存要求才能實現。否則,在保質期內食品也可能變質,而廠家也沒有責任了。比如說,鮮奶保質期兩週,是指沒有開封而且冷藏的前提下。如果已經開蓋,或者放在室溫下,那麼就可能很快變質,而廠家對此也沒有責任。再比如餅乾,在保質期內不開袋的話可以保持酥脆。但是如果開了袋,環境又比較潮濕,就會很快受潮變軟,很難吃了。這種情況下,也不能追究廠家的責任。
保質期也好,過期日期也好,都只是一個控制標準。對於保質期比較長(比如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)的食品來說,過期日期前一天與後一天不會有多大差別。這就像我國男性22歲可以結婚,但是22歲生日的前一天和後一天,一個人至少在生理上不會有什麼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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