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,當時她長得就很醜,我根本就不喜歡她。可是她對我很有好感,我家裡窮,擔心自己找不到老婆,就同意和她在一起了。
她不要彩禮,結婚之後沒多久她就懷孕了,我不喜歡她,看到她一點衝動都沒有,我便去了外地打工,這一去就是六年。孩子出生我回來了一趟,生了個女兒,不是兒子,我第二天就走了。生了女兒後她還發福了,我看到她倒胃口。
(繼續往下閱讀…)
我每個月給她寄1000回去。一個人在外面很寂寞,沒多久我和同樣出來打工的一個外地女人在一起了,我們同居過上了小日子,老婆孩子被我拋在了腦後。
我爸突然打電話,讓我馬上回家,說我媽得了急病。我急匆匆的買了票回去。
到了小區,門口一群老太太就指著我說,那不是秀英家幾年沒回來過的老公嗎?他怎麼有臉回來,老婆都和別人住一起了!
我趕緊回到家找到我爸。原來我媽根本就沒有生病,之所以叫我回來,是因為我老婆和別人同居在一起了。我每個月寄的1000塊錢根本不夠用,為了維持生計老婆去學了美容,掙了一些錢,沒想到和隔壁的老劉攪和在一起了,現在倆人同居了!我爸說都怪我不回家,好好的一個家就散了!
我來到了美容店找到了老婆,幾年不見她竟然變好看了!我哭著求她原諒,她說晚了。甩了一份早就擬好的離婚協議書讓我簽字滾蛋。
都怪那個姓劉的破壞了我的家庭!可是我自己六年也沒回過家,我要和老婆打官司,我也未必有勝算啊!我現在特別後悔!